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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霍乱防制预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传防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30 8:58:50

 

一、背景

我市历史上曾发生过多次霍乱流行。近年来,由于落实了各项综合性防制措施,我市霍乱发病率一直控制在较低水平,但近年我省少数地市仍有较高强度流行出现,尤其是O139群,霍乱疫情形势依然严峻,流行的条件依然存在:改水、管粪等治本措施的进展尚不能满足疾病控制的现实需要;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提高不快;流动人口不断增加,其居住环境卫生状况较差,传播途径不易切断。此外,疫情监测和处理对策的落实尚存在差距,一些镇卫生院(医院)腹泻病人的登记和检索数量较少,对主动查治腹泻病人有畏难情绪等。一旦放松控制措施就可能出现流行,甚至局部暴发。

另外,流行菌株复杂多变,不仅O139霍乱菌型对我市构成威胁,而且已经多年未有的稻叶型菌株又在我市周边省、市出现并占优势。因此霍乱防治任务还十分繁重,不可掉以轻心。

二、控制目标

今年我市霍乱的控制目标是:不发生中高强度流行,霍乱的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争取实现“三无”目标。

三、对策措施

霍乱防治是我市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点,要以健康教育、业务培训为先导,以《传染病防治法》和《食品卫生法》为依据,切实加强疫情监测、疫点疫区处理和饮水、饮食卫生管理,全面落实各项综合性防制措施。

(一)流行前期对策措施

流行期前,各地要制定本地区的霍乱控制预案,并认真做好思想、组织、培训、药械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1、制定(修订)预案

各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全市霍乱防制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历史上的疫情发生情况和规律,以及近年来霍乱防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确保完成全年登记、采样、检测等工作任务。

 2、加强培训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针对不同对象举办各类培训班,就疫情形势、防制对策以及有关业务工作要求等,对防保人员、检验人员、临床医护人员及乡村医生等进行专项培训,做到培训全、全培训,有培训讲稿、考卷,统一思想认识,提高业务水平。

3、健全组织

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建立霍乱防治领导小组、病人抢救治疗、疫点疫区处理等组织机构,其组成人员必须熟悉业务、有较强的责任心,确保发现疫情,能够随时拉得出、打得响,以适应迅速抢救病人和扑灭疫情的需要。

4、药械准备

各单位均应根据疫情预测和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足量的消杀防治药品,包括饮水消毒药物、污物排泄物消毒药物、快速灭蝇灭蛆药物以及配备必要的抢救治疗药械。

5、开设腹泻病门诊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单位应在41-1130日开设肠道门诊,开诊之前必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严格做到“三专九有”,包括专业腹泻病门诊医生、专用诊室、专用腹泻病人登记簿、消毒抢救药械、样品采集器械、样品送检单、样品检测用金标试剂、报表,并设置一定数量的隔离治疗病房,配备相应的纱门纱窗、洗手池、消毒药械等。

 6、适当开展外环境检索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可在人间疫情出现前按照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选择有代表性的点,开展水源、食品等外环境检索,以及时发现疫情线索。

(二)流行早期对策措施

 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

霍乱流行季节,各单位要与新闻媒介密切配合,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肠道传染病防制知识,做到“高密度、大容量、广覆盖、多反复”,要重点突出宣传不喝生水、不生食海产品、不吃不洁食物、饭前便后洗手和有泻早治、无病早防等内容,以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防病能力。

2、强化疫情监测,力争早期发现病人,将疫情扑灭在萌芽状态

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充分利用预诊、分诊台,保证腹泻病人到腹泻病门诊就诊,以减少污染和交叉感染的发生。腹泻病门诊医生对所有就诊的腹泻病人要进行登记,并对疑似病人、重点人群中的腹泻病人(包括饮服行业、流动人口及从疫区来的腹泻病人)采样送检。登记数不少于年终辖区内总人口数的10%。每年采样检测数不少于30例。

检索要求:各单位腹泻病人的粪便采样一律用碱性蛋白胨水,采用金标法作初筛,水样便可直接用金标试剂检测,固体粪便必须用碱性蛋白胨水增菌6-8小时后用金标试剂检测,初筛阳性标本(增菌后的碱性蛋白胨水)立即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一步作常规细菌培养,初筛阴性者不再作常规细菌培养。对疑似病人(无痛性水样便或米泔样便)在进行金标法初筛的同时,必须作常规细菌培养。所有病人便样要同时作O139的病原检测。

报表要求:各医疗机构应于每月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腹泻病人登记数、采样检测数,报表一式两份,一份上报,一份存档备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每年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两次肠道门诊检查,并及时将检查情况上报。

处理要求:霍乱疫情处理要从疑似病人抓起。各医疗卫生机构一旦发现临床症状典型的疑似病人,在组织力量全力抢救治疗的同时,要迅速按确诊病人的要求进行网络直报,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疫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派人赶赴疫点,严格进行消毒处理,对疫点内所有人员采样后进行服药消菌治疗,并在一定范围内主动查治腹泻病人,以便将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防止二代病人发生。村卫生室不得截留霍乱疑似病人,一旦发现霍乱疑似病人,应及时护送到镇卫生院(医院)。重症病人在就地抢救治疗的同时,要报请上级医疗机构会诊,确保霍乱病人就诊后不死亡。

 一旦发现确诊霍乱病人,除按上述要求进行抢救治疗以及疫点处理外,还应对疫点内人群进行适当的卫生管理,迅速组织人员以镇为单位(重点是疫点周围的若干村)开展为期一周(至少35天)的腹泻病人主动查治工作,镇卫生院(医院)必须组织乡村医生主动上门巡视,发现腹泻病人,在采样检索的同时,立即给予霍乱敏感药物进行治疗。同时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提示的线索开展外环境检索。

凡发现因聚餐或水污染引起的霍乱暴发疫情,应全面登记暴露人群,尽快采样并随后进行服药消菌治疗。对可疑食物或水源应尽可能采样检测。

发生首例霍乱疫情或局部暴发疫情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立即派人调查处理,并由市卫生局现场组织指挥疫情处理工作。

 3、加强流动人口卫生管理

流动人口是霍乱的高发人群,同时也是造成霍乱疫情扩散的主要因素,必须加强卫生管理。健全流动人口卫生管理规范,改善流动人口聚集地、居住地的卫生条件,招用流动人口较多的单位、工程工地和船只集中的港口、码头、船闸等场所,应健全卫生设施,改善饮水饮食卫生条件,并设立专职或兼职卫生员,以及早发现和治疗腹泻病人。

4、强化法制观念,加强饮水饮食卫生管理,大力开展以“三管一灭”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

要依法强化集中式供水的卫生管理,尤其要强化对镇自来水厂和自备供水系统的监督监测,确保供给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分散式给水应落实饮水消毒措施。要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强化食品卫生管理,尤其要加强个体饮食摊点的卫生管理,严防霍乱经食物传播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加强粪便管理,减少蚊蝇孳生,尤其要加强农村的管粪改厕,积极推进医疗卫生单位的污水处理,减少对水源的污染。同时要密切注意灾害性气候的预报,提前做好有关抗灾防病工作的应急准备。

(三)流行高峰期对策措施

1、强化控制措施,全力扑灭疫情

在流行高峰期要集中力量,抓好病人及疑似病人的抢救治疗,确保霍乱病人就诊后不死亡;要强化疫点疫区处理的各项措施,以及时扑灭疫情,减少续发病例的发生。

疫点内要认真开展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病人应就近隔离治疗,对疫点内人群和病人的密切接触者给予服药消菌治疗。疫区内要广泛深入地进行卫生宣传,大力开展以“三管一灭”为重点的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要组织医务人员分片包干,主动上门调查和治疗腹泻病人,力争将病人治愈在到腹泻病门诊就治之前。

2、加强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

对于疫情发生较为严重的地区,市卫生局将派出工作组或医疗队,协助做好病人的抢救治疗和疫情处理工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深入基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查明传播途径和流行因素,采取针对性的防制措施,有效控制疫情,严防扩散蔓延。

3、进一步强化饮水饮食卫生管理,控制暴发疫情的发生

在流行高峰季节,市卫生监督所要进一步强化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和管理,在高发地区可对分散式给水开展饮用水消毒。要加大食品卫生监督力度,增加监测频次,以控制水型和食物型暴发疫情的发生。对于不执行有关规定,造成水型或食物型霍乱暴发的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依法查处。

四、进度安排

3-4月,召开市级防制工作会议,开展业务培训,4月上旬前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完成镇村两级培训,45月份进行第一次霍乱防制准备工作和肠道门诊运转情况检查,6-10月份全力以赴控制和扑灭霍乱疫情,并不定期检查登记、采样、检测、培训等情况,11月份整理和分析全年的霍乱资料,并逐级上报。

五、成效评估

根据防制工作目标及工作要求,对全年霍乱防制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以下两方面具体指标:

1、控制指标:不发生中高强度流行,霍乱的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

2、工作指标:落实霍乱防制对策措施,主要考核指标包括:

1)加强领导:有组织、有预案、有部署、有检查;

2)流行前期的准备:有培训记录、培训讲稿及考核试卷等,有防治药械,分发和领取资料;

3)腹泻病门诊:各医疗卫生机构开设的腹泻病门诊应布局合理,符合消毒隔离要求;及时开诊,登记报告及时准确;报表及时报告合格率100%,检索率大于10%,检索标本数大于登记腹泻病人数的10%,大于总人口的1‰;及时发现和成功抢救治疗病人;

4)疫情监测和处理:疫情报告及时准确;疫情处理从疑似病人抓起,疫点内人群和密切接触者预防服药消菌治疗率达100%;消毒符合要求,疫区内查治腹泻病人有记录;

5)业务资料:霍乱病人的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填写完整,上报及时,首例病人及暴发疫情的专题调查及时完成、上报,11月底前完成工作总结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报告。

6)实验标本:各医疗卫生机构按时采集、检测标本。

 

 

抚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OO六年三月三十日    

 

政策录入:fzlong    责任编辑:fz_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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