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被犬、猫等宿主动物咬、抓伤后,凡不能确定伤人动物为健康动物的,应立即进行受伤部位的彻底清洗和消毒处理。局部伤口处理越早越好,就诊时如伤口已结痂或愈合则不主张进行伤口处理。
伤口处理包括彻底冲洗和消毒处理,对于预防狂犬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水流冲洗的机械力量能有助于减少伤口的病毒残留量;更重要的是狂犬病病毒对脂溶剂(肥皂水、氯仿、丙酮等)、75%酒精、碘制剂以及季胺类化合物较为敏感。因此,彻底冲洗伤口和消毒可大大降低暴露者感染的风险。
无论暴露者是否自行处理过伤口,均应由医务人员按照下述步骤规范处理:
1、彻底冲洗
用肥皂水或清水彻底冲洗伤口至少15分钟。具体操作为:
(1)首先使用一定压力的流动清水(自来水)冲伤口;
(2)用20%的肥皂水或其它弱碱性清洁剂清洗伤口;
(3)重复(1)、(2)步至少15分钟;
(4)用生理盐水(也可用清水代替)将伤口洗净,然后用无菌脱脂棉将伤口处残留液吸尽,避免在伤口处残留肥皂水。
较深伤口冲洗时,用注射器或高压脉冲器械伸入伤口深部进行灌注清洗,做到全面彻底。
2、消毒处理
彻底冲洗后用2-3%碘酒或75%酒精涂擦伤口。
如果伤口碎烂组织较多,应首先清除创口内碎烂的组织,之后再进行消毒处理。
如清洗或消毒时疼痛剧烈,可给予局部麻醉。
3、冲洗和消毒后伤口处理
(1)只要未伤及大血管,尽量不要缝合,也不应包扎。
伤口缝合不便于引流,且有可能将病毒引入伤口深部,导致狂犬病病毒感染的风险增大。
(2)伤口较大或面部重伤影响面容时,确需缝合的,在做完清创消毒后,应先用动物源性抗血清或人源免疫球蛋白作伤口周围的浸润注射,使抗体浸润到组织中以中和病毒。数小时后(不低于2小时)再行缝合和包扎;伤口深而大者应放置引流条,以利于伤口污染物及分泌物的排出。
伤口较大时为避免继发感染,可用透气性敷料覆盖创面。如果必需,缝合也应是松散和稀疏的,以便于继续引流。
如果就诊时伤口已缝合,原则上不主张拆除。若缝合前未浸润注射被动免疫制剂,仍应在伤口周围浸润注射被动免疫制剂。
(3)伤口较深、污染严重者应酌情进行抗破伤风处理和使用抗生素,以控制其它病毒微生物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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