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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慢病)科职能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7 9:53:51
1、调查掌握全市结核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发病情况,制订全市结核病、慢病防治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督导县(区)开展结核病项目工作,规范结核病归口管理。
3、执行全国结核病登记报告制度,有计划地开展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了解疫情动态,考核防治效果。
4、具体承担市城区结核病归口管理,以及性病诊治、HIV检测和卡介苗、结核菌素试验及有关咨询工作。
5、开展慢病患病情况、变化趋势以及与慢病相关的行为危险因素的监测及专题调查研究,收集各地慢病防治有关信息,拟定防治方案,指导慢病防治示范点工作的实施与效果评价。
6、参与社区慢病防治工作,通过社区诊断、社区动员、政策开发、高危人群筛查、干预与管理、现患病人规范化管理、指导、防治示范、效果评价等措施,进行慢病综合防治与干预。
7、指导基层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制工作。
8、开展业务培训、技术指导与健康倡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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